刊登日期: | 2016/7/20 |
發文日期: | 2016/7/20 |
發文字號: | 府環空二字第1053626115號 |
主旨: | 公告本府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辦理。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一、委託期間:自105年6月10日起至106年6月09日。 二、委託事項:(一)執行本縣石化業專用監測車操作維護(二)彙整分析監測數據及鄰近可能污染源(三)協助稽查、採樣、樣品分析作業(四)協助高值觸發自動採樣設備採樣作業。 |